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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发22号--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时间: 201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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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宾市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局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市委对我局党委领导班子的巡察反馈意见精神,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对照巡察组指出我局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四个方面存在的52个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查找问题症结,结合我局实际,本着即知即改、立说立行,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切实解决突出问题,为推进宜宾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现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一是狠抓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加强局党委班子成员党性锻炼,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党委班子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提高班子成员政治思想素质。制定了《局党委会工作制度》、《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等,在党委会议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前充分酝酿,广泛征求班子成员意见建议,加强协作配合。近期,组织召开了市住建城管系统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述责述廉会、半年工作暨巡察整改动员大会、三期市住建城管口中心组学习会,并组织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到市廉洁教育基地接受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

二是完善局领导联系基层制度。结合精准扶贫、走基层等专项工作,加强对困难党员群众的结对帮扶和对服务对象、直属单位、县(区)住建城管部门工作的调研、指导和督查,每名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到联系村、企业或单位3次,每半年至少与所联系的服务对象见面交流1次,每年为联系点办实事或解难事至少1件,每年深入基层和企业不少于60天。整改期间,班子成员和县级干部以中央环保督察、国务院安全生产大检查、迎接十九大信访维稳工作和脱贫攻坚专项工作等为重要抓手,率队到各县(区)、单位开展专题调研84人次,并对近期重点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三是加强保障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强化目标管理制度,对省、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及时分解到各县(区)并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强化信息公开制度,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信息、分配政策信息等在政府或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强化督查考核制度,将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考核;强化信息报送制度,督促各县(区)严格按照中、省相关文件要求统一口径,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统计工作,确保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强化跟踪审计制度,将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制度执行、分配管理、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情况纳入年度跟踪审计,并实时整改。近期,对各县(区)办理住房保障事项相关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重点服务事项栏目中的公示内容进行了核查,并对各县(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展了专项巡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四是强化对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制定每年召开1次全市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管理工作会,每季度抽查12个景区实地检查计划,督促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及景区管理机构加强节假日及汛期的防火、防洪等安全管理工作,实地检查开展情况,要求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每半年报送一次景区保护、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总结。转发了省厅《关于加强与自然保护区交叉重叠的风景名胜区旅游开发问题整改的通知》、《关于对全市风景名胜区环保督查相关问题的通报》,局党委书记、局长带队对蜀南竹海风景名胜区内的违法违规建筑进行了现场督查。召开了全市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公园安全工作部署会,并对中心城区的部分公园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抽查。

五是加大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统筹协调力度。要求市规划局、市水务局、三区一县创园办等主要创园成员单位每月报送创园工作推进情况,其他创园成员单位每半年报送1次创园工作总结。加强对三区一县创园办和市级各创园单位的考核,加强对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工作的宣传。8月,拟定了召开全市创园工作推进会会议方案,经市创园领导小组同意,将择时召开;牵头召开了宜宾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资料收集联席会,并到翠屏区、宜宾县督促加快推进绿地建设及创园相关工作。9月,市创园办到三区一县督导创园工作,印发了《加强秋季城市园林绿化管护工作的通知》。

(二)关于主动作为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提高党委班子科学谋划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水平。注重学用结合,要求班子成员主动加强理论业务知识学习,主动深入基层调研,加强到省内外先进城市的学习交流,并积极选派班子成员和各级干部参与省、市组织的各类专题培训,夯实班子队伍专业功底。8月至9月,在工作任务非常繁重的情况下,仍选派了1名局领导参加新任副县级领导干部培训班2名县级干部参加全国城市管理执法干部轮训班7名科级干部参加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专题培训班等培训班次。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重点引进宜宾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紧缺急需专业性人才,打造高学历、高学位、高职称的人才队伍。

二是做好市住建城管口委口牵头工作和行业主管部门工作。加强与口内成员单位的沟通对接和对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督促指导,深入分析我市城市建设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抓好统筹协调,积极解决问题。8月和9月,统筹协调口内会议10次,顺利完成本市和口内重要会议的通知、上报和协调等工作。我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市公积金中心分别牵头举办了市住建城管口2017年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中心组学习会,邀请相关专家、领导进行主讲,进一步提高了党员领导干部对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前瞻性认识和对相关制度、政策的理解、把握。

三是进一步理顺中心城区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体制。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和宜宾区划调整工作,对翠屏区、南溪区、临港区、宜宾县等主城区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职能职责进行梳理、摸底,加强调研,加强对省厅、市委、市政府、市委编办和分管市领导的汇报,争取支持和指导。研究制定了《宜宾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着力解决城市管理领域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该方案于822经市民主法治领域改革专项小组会议审议通过,830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是加强班子队伍法治意识。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建立健全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由局领导带头讲法、学法。认真梳理涉及建设和城市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共计186部,以无纸化办公平台为载体开展每周学法。制定了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系统学法计划,加强领导干部重点普法。围绕依法治市,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学习宣传,确定在10月中下旬对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法律知识讲座,11月下旬邀请专家到我局开展总规等相关规划的普及宣讲和集中学习。

五是加大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对接力度。主动及时向省厅汇报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争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中、省保障房等专项资金以及国开行棚户区贷款。目前,已争取到2017年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债券项目资金3.0496亿元,农村危房改造指标15561户、补助资金2.7651亿元。定期向省厅汇报我市城市建设的投入、进展情况,在解读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对城市风貌特色、城市功能完善方面进行策划、包装和储备,积极推动一批相关项目建设,以期引领全市建设方向。8月,针对城市风貌整治难题,积极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与省厅对接,由分管副局长率队,会同市规划局及县(区)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赴成都考察学习。目前,实施方案经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同时,我局正在对城市停车难问题进行专题调研,计划启动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

六是加快培育壮大本地建筑企业持续发展。继续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的意见》,8月,组织专人到各县(区)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县(区)均认真贯彻落实了文件精神,并相继出台一些新的政策,加大扶持建筑业发展力度。针对我市建筑企业小、散、弱现状,组织到先进地区考察学习,调研市内外建筑市场,代市政府草拟了《关于培育建筑业大企业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报市委后,市委中伯书记批示:对培育企业作出年度规划,培育措施要具体,有操作性。目前,正在修改完善。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根据建筑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和国家对未来建筑业发展政策,组织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到先进地区考察学习,调研市内外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现状,代市政府草拟《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目前正在征求意见过程中。

(三)关于攻坚克难,勇于啃硬骨头精神不足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中借用挂靠资质、招投标中围标串标、工程项目违规转包分包等违规违法行为的监管。认真开展对现有监管政策和制度的梳理,为监管提供政策依据。依法开展对建筑企业的动态核查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业动态核查的通知》,明确以核查企业招投标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企业为重点的动态核查要求。依法加大在建工程巡查力度,紧抓中央环保督察、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契机,结合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等工作部署,加强对企业市场行为的监管,对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进行重点核查,从严执法,进一步净化建筑市场环境。逐步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评标机制,结合宜宾实际认真执行评审办法,遏制企业低价投标等效果已逐步开始显现。完善和修改招标文件范本,对2008版招标文件不适应现有建筑市场需求的条款,主动向市公管办提出并多次上门协调,相关条款已修订完善。主动与市公管办、市发改委等部门衔接,以市公管办名义初步形成《宜宾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正在征求各部门意见,形成齐抓共管的新局面。开展源头治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应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将各个环节的监管力量整合,建立综合监管和执法体制,构建以工程项目流程管理为核心的协同办公平台,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信息化。强化专题业务培训,9月,组织召开了全市建设工程打击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业务培训暨巡察整改工作会,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和分管领导分别从不同角度作了工作强调,业务骨干就《招投标法》等进行专题培训,有力加强了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和自觉抵制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意识。

二是强化对违章建设等违规违法行为的监管。在我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尚未完成,违章建设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执法权还未交由我局承担的情况下,我局积极思考,主动作为,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违章建设行为的监管力度。主要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为依托,积极开展巡查,及时发现违建动向,运用城管通第一时间上传数字城管信息平台,建立案件派遣、移送、查处、反馈机制,根据《数字化案件考评机制》和各部门职能职责,将案件派遣到相关部门和县(区)进行查处,并对县(区)和市级部门承办的违法建设案件进行每月考核和排名通报。

三是抓好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查处并严格执法。针对我局行政处罚立案数较少的问题,有力整合资源,利用数字化监控平台加大巡查力度,并利用12345举报热线和相关网络舆情网站,及时发现并受理移送违法建设案件,截止926日,共立案派遣违章建筑类案件114件。认真履行建设行政职能,以工程、资金管理和行业管理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为重点,严格执法,强化监管。结合实际,加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正在修订《宜宾市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适用》,将常见多发的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确保不选择性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计划10月中旬对全市住建城管系统分管执法的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执法的大队领导进行培训,待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完成后,力争成立专门的执法队伍,加大对一线执法人员的轮训。建立督查机制,通过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个案监督、案卷评查、评议考核等,提高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按照《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考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每月由分管副局长召集三区一县召开行政执法案件评查会,对已执行案件实体是否正确、程序是否规范和执行处罚数量进行评查和排名通报。

四是强化对一些市政建设工程和政府投资的民生工程项目的监管。8月,我局对竣工未验收工程进行了梳理,建立项目台账,并向相关建设单位发函,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督促施工单位完善竣工验收其它条件后,由建设单位尽快组织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9月,组织召开政府类投资工程竣工未验收项目完清相关基建手续工作协调会,并向建设单位发放项目清单表,目前,各单位已按要求梳理完成未验收项目整改清单,正按整改步骤推进验收备案事宜。对酒都剧场、广电中心、宜宾卫校迁建工程和市图书馆等12个竣工未验收或已竣工验收未完成验收备案的市重点工程,由市质安监站再次全面梳理问题,并与市城交建集团积极对接,制定整改时间表,加快整改进度和竣工验收进度。目前,已召开协调对接会,就如何解决该批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对解决时限作了明确。对新开工项目,由市质安监站集中开展廉政和监督工作交底,强化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要求建设单位和各方责任单位必须重视竣工验收,对违反法律法规、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行为由我局依法严格处罚。开展质量月行动,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切实履职,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克服当前砂、石等原材料极度紧缺的困难,在确保遵守环保政策的前提下,完成白酒学院及其附属工程的商砼供给保障工作,有序推进轨道交通智能终端建设。实行商砼及其原材料供应日报制度,全面及时掌握建材供需实情,核实成本价,为打击恶意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提供准确数据。会同市发改委草拟了《宜宾市砂石价格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已报请市政府审定并正式发文。完成对县(区)砂石规范整治工作情况的调研,并已形成专报供市委、市政府决策。

五是有效整治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针对历史遗留项目,研究制定了《开展排查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方案》,按照一企一策原则,进一步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遗留案件。针对新形势下新开工项目,及时研究起草《进一步加强民工工资源头治理实施意见》,此项工作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中,近期将准备出台实施。切实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及时制定《关于在施工工地落实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安设门禁实行打卡进出场管理的通知》,对于各在建未竣工验收的在建工程,要求各总承包单位必须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门禁安设并建立完善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实行民工打卡入场的管理制度。

六是加大对建筑行业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依法建立完善并落实中介机构监督机制,对勘察、设计、审图、监理、检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进行动态核查。8月至9月,对9家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检查,未发现挂靠、出卖、出租资质证书等行为,其现有资质条件满足标准规定,注册执业人员数量符合规定。9月,组成检查组,督促全市在建项目共34个监理企业自查,并对四川兴旺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10家监理企业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四川合顺工程项目监理有限公司等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建议作出行政处罚,对其他存在问题的监理企业发出核查表并要求限期整改回复;对宜宾施工图审查机构从收费、时限、要件、审查质量等几方面进行动态核查,要求审查机构及时整改发现问题;赴高县核实落润乡中心小学校和来复中学校教师周转宿舍、京江医院等项目设计中违反规范强制性条文的情况,责成高县住建城管局严肃处理。10月,拟对我市中心城区、临港区和各县(区)的建设工程开展勘察设计质量大检查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实施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完善建筑行业中介机构监管机制和动态核查制度,重点核查企业和企业执业资格人员是否符合资质规定条件和在市场活动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清除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加快推进建筑行业中介机构诚信机制建设,依托四库一平台完善企业、人员、项目及诚信行为数据库信息采集和应用,建立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公开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强化执法监督,依据日常检查和动态核查情况,开列重点监控项目清单。下发《开展2017年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检测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对市级5家检测机构进行了检查,并对县(区)进行督查,对雅居检测公司下发整改通知。制定检测机构试验能力比对试验制度,拟每年10月对全市检测机构及商混厂实验室进行水泥、钢筋检测比对试验。完善工程检测企业监管制度和第三方检测制度,由市质安监站委托法定检测机构对建设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进行检测。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委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全面落实党委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局党委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同行政、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党委书记切实担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定期研究布置工作。党委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联系科室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参加党建工作会议,布置党建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加强督促检查,每年督导检查不少于4次。

二是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持续开展党内四项经常性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切实解决党员干部思想总开关问题。加强法制和党纪政纪教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在思想深处形成不想腐的警醒。加强先进典型教育,学习身边先进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凝聚起干事创业的正能量。

三是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班子成员带头强化学习,带头讲党课。各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每月定期召开支部会议。健全党务干部激励机制,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工作力量,为党务干部提供外出学习、培训机会,加强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积极开展岗位练兵传帮带活动,把业务骨干、岗位能手培养成后备干部,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

四是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加强党支部阵地建设,制作活动专栏,制定学习计划,建立完善一卡一表一册一台帐,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创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大讨论等,强化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严格党费收缴,从2017年开始,各支部党员按月按规定自行组织交纳党费。

(二)关于部分基层单位党建工作薄弱的问题。

一是调整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根据机构改革精神,进一步理顺局党委和局机关党委所属党组织关系,抓好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选好基层党组织书记,配强支委班子,提升基层单位党建实力。8月,制定了《关于机构改革理顺市住建城管局党委直属党组织的建议方案》、《市住建城管局机关党委及其基层党支部(总支)组建的建议方案》,新成立市健康教育所党支部,整体划转市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等7个党支部由局党委管理,调整宜宾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党委基层党组织设置;整体划转市房管局机关党总支、市散办党支部由局机关党委管理,新成立4个机关党支部。调整后的支委班子选举正在推进中。

二是健全基层党组织考核机制。局党委定期听取基层单位党建工作汇报,定期分析基层党组织运行状况,定期开展检查,定期分析研究,加强对直属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制定局党委和局机关党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完善《关于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市住建城管系统基层党组织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党总支、各党支部,党委书记与各党支部(总支)书记签订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党建工作纳入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平时由局人事科、局机关党委督促检查,年终由局党委、局机关党委负责考核,与绩效奖励直接挂钩。

三是督促市房管局、市造价办狠抓党建工作。市房管局、市造价办针对党建工作研究少、三会一课未按要求认真开展等问题,及时制定工作方案,认真补课。市房管局于8月对机关党总支和各支部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进行专项督查,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拟定下半年党务干部培训计划。9月对机关党总支、支部换届进行提醒,并对程序、纪律、公示等环节进行指导;副局长、机关党总支书记结合房管工作,在每月1次的支部党员学习活动中为全体党员集中上党课;组织党员干部参观李硕勋烈士纪念馆进行传统教育,到市廉政教育基地进行廉政教育;强化阵地建设,将市房管局七楼会议室作为机关党员活动室,建立党务公示栏和党组织学习活动园地栏;加强党建宣传,在局大厅电子屏上流动播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资料,为各支部和党员订购《全面从严治党面对面》等学习材料。市造价办认真开展自查,积极制定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建立活动台账,把党员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7月,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集体学习长征精神及红军精神,并以强化宗旨意识,筑牢为民情怀,改进工作作风为主题开展学习讨论,深化思想教育;8月召开支部大会选举增补一名专职支部委员,加强党务工作力量;9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整改,支部书记带头对单位普发加班费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共退回加班费4240元。

(三)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缺乏活力的问题。

一是增强班子队伍凝聚力。以创四好班子和机关党建示范市活动为载体,加强领导班子政治、思想和作风等各项建设,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创建责任制,注重抓班子、带队伍,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制度,加强沟通交流,增进感情,加强团结,促进建立良好工作环境。

二是深化关怀帮扶机制。以党员志愿服务、精准扶贫、走基层等、年度体检等为有效载体,进一步关心关爱干部职工,为困难干部职工和党员、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老干部工作,落实退休干部相关政策,坚持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老干部制度、退休干部健康体检制度、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制度、生日及重病住院看望慰问制度,每季度了解退休职工生活情况,每年组织1次健康体检,提供工作经费每月举办1次退休干部职工活动,增强队伍向心力。

三是强化工作纪律作风。针对个别职工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强化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严格上下班考勤制度,上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加强会议纪律,杜绝开会迟到早退,中途无故离会等现象。树立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锐意创新的工作热情,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引导干部职工勤勤恳恳地做事、踏踏实实地做人。

四是完善领导干部选任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鲜明重品德、重实绩、重基层、重公认、重作风的用人导向,深入贯彻省委干部选任“1+5”配套制度、干监工作五个文件精神,严把工作程序提升选人用人质量。重视干部梯次配备,注重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强党政正职、关键岗位干部的培养选拔和后备干部跟踪培养管理。完善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轮岗制度,加大干部外派、上挂、下派力度,多渠道培养锻炼干部。已拟定2017年全系统科级干部轮岗方案,并对全系统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五年及以上的科级干部进行清理、统计、研讨,及时召开党委会对4名亟需轮岗的同志进行轮岗交流。

五是营造良好人才发展环境。认真贯彻宜宾人才新政的行动计划精神,凡引进到我单位的博士、硕士和急需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分别提供200150100平方米的个人周转住房,每年免费享受外出休养和健康体检1次,为其家属工作安排、子女就学等方面提供组织关怀。抓好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公开选拔、在职干部职工继续教育、骨干拔尖人才培养选拔、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等工作,在政策、经济待遇上给予支持。加快人才引进,通过公选紧缺急需专业优秀人才、面向基层遴选、公开招聘等途径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盘活人力资源。

六是全面加大改革力度。按照市委《关于印发<全面加强改革落实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市住建城管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1次联席会。建立局机关干部外出调研和现场办公登记备案制、业务工作例会制、重点项目推进例会制,促进机关内部沟通,掌握重点工作进展。严格依法行政,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理顺机关内设科室职能职责划分不清晰、职权交叉等问题,解决推诿扯皮、互不通气、责任不清等问题。对机关借用基层人员不符合规定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按相关精神认真整改,已上报整改报告,正式清退4名借用人员。同时,积极探索适合新形势工作需要的用人机制,切实解决机关人少、事多、任务重、要求高的困难。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市住建城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关于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宜宾市住建系统2017年预防腐败工作要点》,将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确立责任单位和协办单位,明确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制定《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细则》,将履职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制定《局党委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听取纪检工作汇报,从人、财、物上支持纪检监察开展工作。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紧紧抓住项目、经费安排、干部选拔、三公经费使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协助党委书记抓好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局党委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在管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必须管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委定期听取党委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督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政治纪律教育。通过局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党员大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加强廉政学习。组织安排全系统党员干部观看《推进从严治党》等专题片,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党章意识、党员意识、党规意识,做到引以为戒,防微杜渐。组织开展廉政教育,局党委书记在局党委会、2017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述责述廉会议和全系统半年工作暨巡察整改动员大会上,多次强调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要求干部职工要保持廉政三线;局纪委书记也在多个会议上对廉政建设进行安排部署和重点强调。8月,局党委专门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到宜宾市廉洁教育基地接受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各直属单位也陆续组织干部到市廉洁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组织2017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廉工作会,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对工作进行交账,并记录到干部廉政档案。坚持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活动,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党性观念、法制意识、法制思维。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微信等现代传媒,通过下载共产党员廉洁宜宾公众号,宣传党纪法规,传播廉洁文化,弘扬清风正气。每到节假日,局党委、局纪委坚持通过办公平台向干部发廉政温馨短信,引导干部职工清廉过节。

三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纪委、监察室不定期到科室、直属单位督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确保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近期,局纪委书记带队先后深入宜宾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市质安监站等直属单位调研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对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工作指导、监督、检查。针对市房管局无纪检专门机构和人员的情况,进一步明确由房管局机关总支负责全局纪检监察工作,机关总支专职副书记具体负责,在市住建城管局纪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我局已向市纪委监察局汇报,纪检监察体制正在改革,待方案实施后统一部署,实现包括房管局在内单位的全覆盖。针对市天然气公司设置了党委,但未按《党章》要求设置纪委,也未明确专人负责纪检工作的问题,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并成立专题工作组进行调研。目前,市天然气公司已按相关规定设置了纪委。

(二)关于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强化局纪委监督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项目、责任事项、责任内容分解到责任人,平时注意督促和检查,确保履职到位。局党委和局纪委进一步履职尽责,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明六项纪律,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执纪监督。开展专项检查,推进正风肃纪,办理信访案件6件次,对直属单位2名干部违反机关作风建设规定进行了严肃处理,并举一反三对全系统机关作风建设进行重点整肃。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今年机构改革期间,局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与所有科级领导干部开展了谈心谈话,要求干部讲政治、讲规矩,顾全大局、积极融合,保障工作运转、切实履行职责。开展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增强廉洁自律观念。在6月召开的全系统干部职工大会上,局纪委书记对机构改革后重新任命的26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集体谈话,进一步关口前移,以纪律人,着眼防范。注重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警示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工程建设领域反腐倡廉意识。9月,举办了全市建设工程打击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业务培训暨巡察整改工作会,局党委围绕巡察整改工作,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局纪委充分发挥执纪审查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积极开展以案明纪的常态化警示教育。

二是积极发现和查处违纪案件。认真清查梳理近三年来的信访案件11件,全部建立台帐,开展回头看。拓宽问题反映渠道,在局办公楼过道设立固定意见箱2个,正申请开通网上投诉信箱1个,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建立全系统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制度,由监察室集中管理涉及到的党员干部问题线索,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将四种形态处理问题线索常态化,对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涉及到市质安监站、造价办、白蚁所、建培中心、办公室、财务科等直属单位、科室的问题,经分析研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梳理了28个问题,拟定了工作方案,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函询8人次,视情况分别进行处理。接下来,通过制定和完善一批制度加大监管力度。今年以来,对局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工作提醒10人次以上,对直属单位1名党员领导干部被法院给予其有罪但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撤销党内职务和撤销行政职务的党纪政纪处分。

三是深化惩防体系建设。落实防控措施,开展全面监督检查,每半年开展1次监督检查。督促纪检监察人员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促使监督检查落到实处,防止惩防体系流于形式。在此次迎接中央环保督查工作中,由局纪委书记带队,专门对质量安全科、市质安监站等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督促重点岗位人员履职到位。

(三)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切实开展财务专项检查。成立自查清理组,完成对我局20132016年财务运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形成工作台账。参照市级接待管理办法和相关会议制度,健全市住建城管局《机关接待用餐和加班用餐制度》、办文办会制度,通过制度规范政务接待行为和会议规范管理。全面梳理公务接待三单不齐问题,要求各科室对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原始票据不齐的情况进行清理,并在今后的接待管理中,明确要求三单填写责任到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经办人,明确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和报销相关经费,三单不齐全或内容不一致的,财务科不予报销。对于会议费列支附件不齐情况,认真核查会议通知等依据进行完善,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在今后办理各项会务时,按要求进行会议签到。修订完善并印发市住建城管局《财务管理制度》,根据会计法律法规,完善审核、审批程序,完善局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清退局领导和机关干部以专家名义领取的各项评审费和劳务报酬共计18300元。深入推进公务卡改革,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公务卡改革的通知》要求,对特定的公务支出项目要求使用公务卡结算,未经批准不得使用现金结算。

二是加强对直属单位财务管理、执行财经纪律的监督、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督促直属单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增强自我约束机制,杜绝财经违纪行为,防范财务风险,保证各单位财经工作健康有序运行。对于市造价办、白蚁研究所等单位存在普发加班费现象,督促市造价办、市白蚁所等指数单位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和中央八项规定等,严格执行市财政关于规范补贴、加班费等相关规定,对普发加班费进行调查核实并整改,对必须利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的时间完成的工作严加管控和审批。目前,市造价办、市白蚁所已全部清退多发的加班费。对于市建培中心未经报批自定政策发放课时费、监考费、答辩费等问题,要求市建培中心制定具体整改措施,认真调查处理,督促其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该单位经认真梳理并对照市内外相关学校、单位的同类标准,结合自收自支实际,拟定了中心教学费用发放相关标准,已上报局党委研究通过。对于市质安站存在呆账、坏账长期悬而未决的问题,要求该单位认真调查核实,按照财务管理规定限期清理、整改。该站共清理出呆账、坏账14笔,已结清6笔。针对尚余的8笔呆账、坏账,该单位已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处理。

三是重视对行业协会、学会的监管、指导。对住建城管行业协会、学会进行全面梳理、清理,摸清家底,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住建城管行业各协会限期与行政机关实现全面脱钩,对协会收费行为与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对市勘协收取四川实慧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115万元咨询款事宜进行调查核实,市勘协于81向我局上报了关于市勘协收取四川实慧公司购买BIM软件、设备费用的说明和整改意见。局纪委根据实际情况启动了调查工作,开展调查谈话2人次、函询1人次,已督促市勘协退回四川实慧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105.8891万元,所欠资金已达协议归还。对115万元余元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

四、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一)关于大量接待餐费和用酒未按川财行〔2014289号文件要求归集到公务接待费,未真实反映三公经费的实际开支情况,存在规避超标准接待的问题。

一是对查找出的三单不齐问题进行全面梳理,要求各科室对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原始票据不齐全的情况,总结问题、查找原因、吸取教训。二是参照市级接待管理办法,健全《市住建城管局接待管理办法》,通过制度规范政务接待行为。在整改方案印发后立行立改,局办公室在接待管理过程中,明确要求三单填写责任到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经办人,接待流程要求了科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的签批流程,明确提出无公函不安排接待、无公务接待审批单不安排接待、三单不齐全不进行报账的原则,确保政务接待规范化运转。三是进一步清理接待用酒情况,在《市住建城管局接待管理办法》中明确接待用酒领用流程(科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签批流程),对于大宗使用接待用酒(1件以上),须由局主要负责人签批。同时,对以往接待用酒审批程序进行清理,补充、完善签批程序。822日,市纪委到我局核查2017年接待用酒情况,对我局接待用酒入库、审批、出库、备案情况表示满意和认可。四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修订、完善局机关接待管理办法、财务报销制度,进一步明确接待标准、明确接待流程、规范财务报销。

(二)关于公车改革后,在公务活动中未严格落实市委《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保留车辆使用和车辆租用的通知》精神,存在市区内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仍由单位租车出行的问题。

一是对前期不规范的用车、租车情况进行清理。二是严格落实市委《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保留车辆使用和车辆租用的通知》精神,对我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制定了《公务出行保障及车辆、驾驶员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明确的五种公务用车、公务租车类型进行派车,杜绝不合规现象。三是严格派(租)车签批程序,明确科室外出公务用车提前填写《市住建城管局派(租)车单》,由原执行的各科室自行办理变为由局办公室统一办理。

集中整改期间尽管做了上述工作,但其成效是初步的、阶段性的,还需要继续深化、巩固和提高。下一步,局党委将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新的起点,按照市委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紧抓在手上,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特此通报

 

中共宜宾市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委员会

20171020

 

 

 

 

 

 

 

 

 

 

 

 

 

 

宜宾市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1710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