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关于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意见的公示
2018年第2号
(公示期: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1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为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增加审核的透明度,现将初步审核意见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建筑施工企业(联系电话:0831-5108557)
序号
单 位 名 称
申 请 事 项
意 见
备注
1
宜宾市纳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机电工程三级
拟同意
注:最终结果以公示期结束后发布的通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