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宜宾市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
1—5月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宜宾市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1—5月各项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截至5月底,一是全市新开工危旧房棚户区5587套(户),完成任务的35.48%,其中完成货币安置4866户,完成任务的52.6%;二是基本建成危旧房棚户区改造6900套(户),完成任务的35.5%、基本建成公共租赁住房990套,完成任务的76.5%;三是竣工危旧房棚户区改造8035套(户),完成任务的55.7%、竣工公共租赁住房314套,完成任务的12.3%;四是2014年底前政府投资公租房新增分配373套,完成任务的10.9%;五是发放租赁补贴2045户,完成任务的36.3%、其中当年新增发放27户,完成任务的3.5%;六是完成投资198229万元,完成任务的51.9%。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县(区)棚改新开工任务完成率较低。低于全市平均水平(35.48%)的县(区)有:屏山县0%,南溪区12.20%、高县15.15%、翠屏区29.01%、筠连县33.49%。
二是部分县(区)棚改货币化安置任务完成率较低。低于全市平均水平(52.6%)的县(区):翠屏区26.2%、临港区47.8%、珙县49.5%。
三是部分县(区)建成任务完成不理想。(1)基本建成危旧房棚户区改造任务,低于全市平均水平(35.5%)的县(区)有:翠屏区22.1%、江安县23.7%、南溪区25.3%、长宁县34.9%。(2)竣工危旧房棚户区改造任务,低于全市平均水平(55.7%)的县(区)有:南溪区12.2%、翠屏区31.1%、临港区47.8%。(3)竣工公共租赁住房任务,低于全市平均水平(12.3%)的县(区)有:宜宾县0.00%。
四是部分县(区)2014年底前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无进展。低于全市平均水平(10.9%)的县(区)有:翠屏区、临港区、长宁县、高县、筠连县、屏山县完成率为0%。
五是部分县(区)租赁补贴工作无进展。(1)当年发放租赁补贴任务,低于全市平均水平(36.3%)的县(区)有:翠屏区、临港区、南溪区、宜宾县、江安县、兴文县、屏山县均为0%;长宁县33.3%。(2)当年新增发放任务,低于全市平均水平(3.5%)的县(区)有:翠屏区、南溪区、宜宾县、江安县、长宁县、筠连县、兴文县、屏山县均为0.00%。
六是部分县(区)年度投资任务完成率较低。低于全市平均水平(51.9%)的县(区)有:高县0.15%、屏山县5.0%、宜宾县26.02%、长宁县29.59%、南溪区33.91%、江安县37.89%、珙县51.82%。
请各县(区)抓紧项目的落实、建设、分配,细化目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6月底时间过半,任务过半;9月底前全面完成棚改开工和货币化安置任务;11月底前完成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任务;年底前全面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宜宾市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1—5月主要指标
完成情况》
宜宾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