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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20170902040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发布时间: 2017-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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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20170902040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7批   2017年9月2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截止2017年9月5日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20170902040宜宾市宜宾县喜捷镇新江村国富小组的三线施工向家坝水电站饮水工程北干渠段自2012年施工起,散装水泥扬尘污染严重,影响周边果农水果种植和出售,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未果。(要求信息保密,当地有人曾因反映问题遭到名叫唐某的人打击报复)宜宾县垃圾、油烟2017年9月3—5日,以市住建城管局副局长邓晖为组长,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宜宾县住建城管局、县水务局、县环境保护局和喜捷镇等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群众投诉中反映的“三线施工向家坝水电站饮水工程北干渠段”,实为向家坝饮水工程北总干渠首部取水隧洞出口段,该项目位于宜宾县喜捷镇新江村富国组,施工单位为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家坝施工局(简称向家坝施工局,下同)。(注:“三线施工”是指对隧洞进口线、N2线和出口线进行施工)。
(一)关于自2012年施工起,散装水泥扬尘污染严重问题。
经调查,2012年4月29日,向家坝饮水工程北总干渠首部取水隧洞出口段项目开工建设,进行洞室开挖支护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2013年10月25日,因该项目“洞室开挖支护工程”建设,向家坝施工局在宜宾县喜捷镇新江村富国组建成临时混凝土搅拌站,该站已于2016年4月25日拆除。2016年9月10日,因该项目“衬砌混凝土工程”建设,向家坝施工局在该站原址重新建成临时混凝土搅拌站,并于2016年9月16日投入运行,但由于其搅拌楼、堆料场等均未封闭,散装水泥筒仓(2个)和粉煤灰筒仓(1个)除尘、降尘措施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了严重的粉尘(扬尘)污染,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状况差。
(二)关于影响果农水果种植和出售,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未果问题。
经调查,该混凝土搅拌站周边果农种植的水果有枇杷、茵红李等两种。其中,枇杷2012年以前已挂果投产,不同程度受到粉尘(扬尘)污染的约80多株,主要是造成产量降低甚至无产;茵红李于2017年挂果投产,今年不同程度受到粉尘(扬尘)污染的约3500多株,主要是影响果品外观,进而影响销售和价格。
据调查,村民曾于2012年向新江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投诉过“约80株枇杷等农作物收成受影响”的问题,喜捷镇政府和新江村村支部、村委会协调施工单位进行了处理,之后,喜捷镇政府未再接到关于该问题的投诉。但在调查中,群众反映企业整改未到位,散装水泥扬尘污染仍然存在。
(三)关于要求信息保密,当地有人曾因反映问题遭到名叫“唐某”的人打击报复问题。
工作专班在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的前提下开展了调查。经调查,唐某系宜宾县喜捷镇新河村村民,在向家坝饮水工程北总干渠首部取水隧洞出口段项目中进行过劳务组织活动。据调查,唐飞曾于2014年2月14日与新江村国富组村民在北总干渠首部取水隧洞口处发生过冲突,并由喜捷镇派出所进行了处理,因情节轻微,经喜捷镇派出所调解后,喜捷镇派出所未再接到唐某殴打、威胁、打击报复他人的警情(报警)。
1.2017年9月3日9:00,工作专班到现场查勘,并向新江村及其国富组村组干部和向家坝施工局现场负责人等进一步了解核实情况后,责令向家坝施工局对该项目混凝土搅拌站立即停工整改,抓紧拟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包括粉尘、扬尘污染治理和废水处理等)。同时由喜捷镇新江村、富国组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组成监督小组,就停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巡察监督。
2.责令向家坝施工局质量环保部、技术部、机电部、施工管理部和技术部等相关人员立即到现场查勘,于2017年9月3日20:00前拟订初步整改方案。
3.责令四川能投宜宾电力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混凝土搅拌站进行了断电处理。断电处理已于2017年9月4日14:00完成。
4.责成宜宾县政府责令宜宾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于2017年9月4日制发《现场监察意见书》(宜县环监〔2017〕176号),要求向家坝施工局“规范沉淀池建设,按时清淤,确保达标排放,封闭搅拌施工区域,噪声达标排放”。责成宜宾县政府责令宜宾县住建城管局于2017年9月4日制发《责令停止施工决定书》(宜县住管责停〔2017〕第011号),要求该项目混凝土搅拌站立即停止施工。
5.2017年9月4日16:20,组织新江村及其国富组村组干部、村民代表和向家坝施工局相关人员等,就向家坝施工局拟订的初步整改方案进行会商,在逐项征求、充分尊重村组干部、村民代表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参照《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JGJ/T328—2014)等的规定,对初步整改方案进行了修改,责令向家坝施工局于9月5日前拿出具体的整改方案。
6.责成向家坝施工局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处理。2017年9月4日,向家坝施工局印发《关于北总干渠首部取水隧洞出口段拌和楼环保事件的处理通报》,对工程实施单位中景兴公司罚款5000元,对责任人中景兴公司负责人杜成勇罚款2000元,北总干渠出口段现场负责人何毅罚款2000元,北总干渠出口段现场管理人员刘海舟罚款1000元,施工局质量环保部部长周维虎、技术部部长乐运红、机电部部长钟剑分别罚款500元。
7.责令向家坝施工局按照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主要包括:一是降尘抑噪措施。将粉料仓内现有的除尘机(3台)更换为先进的新型脉冲仓顶除尘器;将搅拌站由敞开式改造为全封闭式,并设置降尘设施;将堆料场由敞开式改造为全封闭式,并设置降尘设施。将在2017年9月22日前完成。二是废水处理措施。将目前的一级沉淀池改造为二级沉淀池,并在出口和管涵处增设过滤网,充分沉淀和过滤。将在2017年9月22日前完成。三是运输过程抛洒滴漏等问题处理措施。严格控制装载量,严禁超载;对载货车辆车厢进行严实遮盖;定期冲洗车辆,保持车辆清洁。